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、省教育厅通知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,进一步加大疫情管控力度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,对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于1月27日24时前返校,组织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。
2、所有研究生、本科生在开学前请勿返校,以将疫情传播风险降到最低。附属中小学、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教育厅的要求,不得提前开学。
3、学校严格门卫管理,校外人员禁止入校;本校教职工凭证件出入学校,证件遗失的请到网络中心补办。教职工亲属子女返校过春节的,到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。
4、学校抽调机关和学院领导干部协助保卫处加强门卫管理,由党委办公室做出具体安排。
5、全体教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勿走亲访友、外出旅游或在家接待客人来访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,直至疫情解除。
6、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值班,坚持日报告、零报告制度。
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
2020.1.26